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具体方案简介
1、 投保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