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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9-06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红欣通过书面方式参加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澄海、Kevin Sing Ye、颜杰、叶宇筠、文仲义、杨健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叶澄海、Kevin Sing Ye、颜杰、叶宇筠、文仲义、杨健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何素英、刘来平、ZHANG MENG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何素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从业经验、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何素英、刘来平、ZHANG MENG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王红欣先生任期已经届满,本次届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对韩文君女士、王红欣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独立董事何素英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津贴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暨获得“Enarodustat”独家许可使用权的议案》。

为快速丰富公司在慢病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同意公司与日本JAPANTOBACCO INC.(下称“JT”)签订协议,获得JT拥有的“Enarodustat”(代号JTZ-951)相关知识产权、技术信息(下称“Enarodustat”)于中国市场(即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在肾性贫血适应证领域的独家许可使用权。具体包括该产品在肾性贫血适应证领域,中国市场的独家技术开发、生产、市场销售及商业化运作等权益。公司根据产品研发进展,以自筹资金按研发里程碑付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750万美元。

如该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若产品净销售额(以连续12个月计)首次达到协议约定金额,公司支付销售里程碑款。同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公司根据会计年度净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支付JT销售分成。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对应法律文件,以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关于获得“Enarodustat”独家许可使用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澄海,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4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968年至1985年在广东省宝安县、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广东省委工作;1986年起开始从事商业活动,在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任职;1998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至今任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港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信立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广东梅县东山中学董事会董事长。

叶澄海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Kevin Sing Ye、叶宇筠之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5,685,135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Kevin Sing Ye(中文名叶宇翔),美国国籍,男,1974年6月出生,美国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雅伦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信立泰(苏州)药业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医药创新投资专委会委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耶鲁大学亚洲发展委员会(Yale Asia DevelopmentCouncil)委员;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常务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坪山区慈善会第二届理事;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Kevin Sing Ye系叶澄海、廖清清之子,叶宇筠之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颜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11月出生,硕士,主任药师、执业药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2006年至2007年5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品质中心副主任兼质量控制部经理、品质中心主任;2007年6月至2013年9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中心主任,兼任制药一厂、制药二厂副厂长,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3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

颜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00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叶宇筠,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女,1969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2000年至2007年5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4年3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3月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信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叶宇筠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澄海、廖清清之女,Kevin Sing Ye之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文仲义,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46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副总经理。

1969年至2006年在广州市新华制球厂、广州市第二轻工业局对外经济贸易处、广州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0月至今任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文仲义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健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诺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杨健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素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6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07年8月至2013年9月任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开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投资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

宝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素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2016年11月曾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此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资格》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来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12月出生,法学博士。

1993年7月至 2003年5月,历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2003年5月至2013年8月,历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处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14年起担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社会职务: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来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资格》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ZHANG MENG(中文名张猛),加拿大国籍,男,1974年10月出生,硕士。

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Accenture)管理咨询顾问;2007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艾昆纬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IQVIA)亚太区管理咨询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医疗部总经理。

ZHANG ME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资格》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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