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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于洪涛、何建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8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我局发现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19年7月至9月,星期六与佛山市南海区元麒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臻)、杭州泓华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欣逸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家品牌公司),公司分别持有三家品牌公司45%的股权。三家品牌公司主要开展公司授权产品的营销业务,公司通过对三家品牌公司经营指标和商业活动进行审核等方式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洪涛在杭州宏臻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三家品牌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星期六及下属子公司与三家品牌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75095.51万元。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1日、5月13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进行补充确认并公开披露。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于洪涛作为星期六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锋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星期六、于洪涛、何建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按照规定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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