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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艳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饶艳超,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2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808002

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2022年度,本人还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制定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制定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日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肺炎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通过会谈、电话、视频会议、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事项。此外,积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认真参与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学习。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组织委员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审计情况、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等事项进行论证、审议,和财务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对内审部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阅被提名人任职资格,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监管动态,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饶艳超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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