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希望管理层尽快改善公司基本面。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6)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