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财政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财政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3,419,615.12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截止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补助主体 | 项目 | 补助金额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 | 1,000 | 2019.12.10 | 杭企联/杭企协(2019)14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高技能领军人才补助经费 | 10,000 | 2019.12.5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学术活动项目经费 | 5,000 | 2019.12.17 | 萧科协(2019)43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2018年度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常规性考核经费资助 | 50,000 | 2019.12.18 | 萧科协(2019)44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度发明专利市级及区级资助资金 | 210,000 | 2019.12.19 | 萧财企(2019)425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度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购置资助资金 | 155,000 | 2019.12.17 | 萧财企(2019)423号 | 与资产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区国内发明授权补助 | 21,000 | 2019.12.18 | 萧财企(2019)449号 | 与收益相关 | 是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区2018年度服务外包补助资金 | 3,500 | 2019.12.23 | 萧财企(2019)428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 | 10,500 | 2019.12.20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稳岗补贴 | 387,714.85 | 2019.12.24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研发补助 | 230,000 | 2019.12.16 | 安政发[2018]10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全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 | 45,500 | 2019.12.18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2018年度外贸奖励 | 35,500 | 2019.12.10 | 广政(2016)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2018年度工业扶持资金 | 700,000 | 2019.12.19 |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奖补项目资金 | 1,500,000 | 2019.12.24 | 皖经信财务函(2019)840号 | 与资产相关 | 否 |
柳州市浙亚汽车底盘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展位补贴费 | 2,500 | 2019.12.13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柳州市浙亚汽车底盘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社保补贴 | 52,400.27 | 2019.12.30 | 桂政发(2017)48号 桂人社规(2018)5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财政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财政补助的确定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财政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764,615.12元,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655,000元。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