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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黄伟中先生、黄伟潮先生、黄来兴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为扩大市场,公司拟增加关联方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汽灵灵”)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拟增加向其销售产品和配件,销售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

本次调整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调整前2019年度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调整后2019年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配件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和配件01,372.372,000

注:除上述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增加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仍以前次预计的额度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

经营范围: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数字技术、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自动化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仓储服务、物流服务;信息系统场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汽车用品、铸件制品、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冲压件、铸件原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润滑油;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汽灵灵总资产747.51万元,净资产135.35万元,营业收入1,389.74万元,净利润-158.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控股的公司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汽灵灵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和配件。公司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在市场有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在没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协议方式定价。公司与汽灵灵在款项或对价的结算(支付)方面参照非关联方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汽灵灵是以现有的智能制造平台和整零对接电商平台为基础搭建的汽车工业信息交易平台,依托平台线上线下的优质资源,整合工业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公司与汽灵灵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扩大市场的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本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扩大市场的措施,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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