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元京)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要求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资料,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信息,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全部会议并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19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19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将讨论方案及建议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现场出席 | 通讯出席 | 委托出席 | 未出席 | 出席 | 未出席 | |
王元京 | 3 | 12 | 0 | 0 | 2 | 1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下述22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 公告时间 | 事项 | 意见结论 |
1 | 2020-01-09 | 对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0-02-29 | 对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0-03-07 | 对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0-03-07 | 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0-03-25 | 对公司对外转让北京蜂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0-03-25 | 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0-04-25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未发现违规情形 |
8 | 2020-04-25 | 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0-04-25 | 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0-04-25 | 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0-04-25 | 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2 | 2020-04-25 | 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0-04-30 |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4 | 2020-06-11 | 对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15 | 2020-08-08 | 对控股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0-08-27 |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未发现违规情形 |
17 | 2020-08-27 | 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8 | 2020-09-29 | 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9 | 2020-11-11 | 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 | 2020-12-02 | 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股转系统挂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公告时间 | 事项 | 意见结论 |
21 | 2020-12-02 | 对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其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2 | 2020-12-02 | 对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了参加董事会外,本人也通过现场工作及电话、邮件等方式跟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运用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在技术创新、行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分析并给予指导。
3、本人能够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为董事会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和监督。
4、为更好地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欢迎投资者通过电子邮箱
wangyj0499@vip.sina.com与本人进行交流。2021年,本人将继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加深专业知识积累,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同时,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做出积极的努力。2021年,本人希望公司继续强化内控治理,持续规范运作,深入发展主营业务,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页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元京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