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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60,037.3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81%。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系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确定的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欧派亿奢汇未能完成2017年度至2019年度累计盈利承诺,业绩补偿承诺方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相关业绩数据已经审计,真实准确,补偿方式和采取的措施遵守了《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的约定,合理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独立董事:

陈共荣 邓中华 王远明 阎洪生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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