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之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账户状态 |
1 |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1202021129800090771 | 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 本次注销 |
2 |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5112543012 | 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 本次注销 |
3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18400 | 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 本次注销 |
4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96172995522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将上述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30,580,644.15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