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2月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2月修正)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以及公司治理的要求,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的情况,修订编制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