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7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决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同意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重要提示 | 重要提示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及已获批准 |
删除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 |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及已获批准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 | 更新了“(八)审批风险”内容 |
第五节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 总述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及已获批准 |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
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