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罗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银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1,099,558,247.33 1,090,893,356.72 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22,158,246.92 712,070,350.57 1.42%
股本(股) 113,700,000.00 113,700,000.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35 6.26 1.4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45,582,300.78 92,522,163.28 57.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87,896.35 8,332,888.11 21.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44,473.12 -831,328.27 -13.6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83 -0.0073 -13.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 1.58% -0.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32% 1.49% -0.1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450,0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7,130.77
所得税影响额 -110,569.62
合计 626,561.15 -
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77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沈汉标 2,380,900 人民币普通股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杨巍 274,599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258,321 人民币普通股
金
陈淋霖 224,540 人民币普通股
魏宁 2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宋文涛 209,839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69.61%,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90.85%,主要系期初未支付的薪酬余额较多,期末已逐渐下降。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7.35%,主要系锅炉业务增长带来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75.77%,主要系锅炉业务增长带来成本上升;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727.95%,主要系今年非公开发行项目逐渐投产,固定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大幅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3.44%,主要系人工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增长所致;
5、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71.91%,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下降131.72%,主要系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较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30.75%,主要系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
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03.59%,主要系锅炉产品增值税增加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0.44%,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下降52.11%,主要系今年固定资产构建规模较小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
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陈亚
民、吴善淮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罗丽华、钟利钢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
及其关联股东罗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严格履行。其中,吴善淮持有的75.90万股
永忠、罗全、罗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份已于2009年9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 永清、钟智刚; 流通;陈亚民持有的75.90万股份已于2010
公司其他发起股 在本公司任职的罗丽 年3月26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东陈亚民、吴善 华、钟利钢、罗永忠、
淮。 罗全、罗永清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
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
3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
过50%。
非公开发行获配
售的股东:扬州
市扬子江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陈小兵、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履行完毕。2011年2月4日,该部分股票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浪莎控股集团有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限公司、常州投 让。
资集团有限公
司、沈汉标、常
州常荣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0.00% ~~ 30.00%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为:
幅度的预计范围 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0~30%之间。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852,525.67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两大募投项目基地基本建成,产能逐步提高,订单完成能力增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快。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初始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