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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永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东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喻家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22,220,243.48109,489,227.8910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765,832.76-5,249,554.8699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37,034.54-9,276,159.49113.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56,664.85-21,760,565.227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14-0.012599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5-0.012598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2%-0.45%4.1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772,358,937.831,786,254,422.93-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81,059,633.091,230,344,260.984.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8,923,378.34其中大安厂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征收补偿48,923,378.34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305,578.72其中大安厂区设备等搬迁补偿9,051,763.91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09,716.40
减:所得税影响额14,790,442.44
合计45,528,798.2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96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罗丽华境内自然人17.98%77,399,15058,049,362质押12,310,000
钟利钢境内自然人6.63%28,520,00021,390,000质押17,440,000
罗永忠境内自然人6.08%26,155,00019,616,25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3.01%12,972,758
何雪萍境内自然人2.06%8,880,000
罗全境内自然人2.01%8,662,000质押8,662,000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1.79%7,716,865
钟格境内自然人1.55%6,660,000
罗永清境内自然人0.62%2,681,000
张维东境内自然人0.61%2,64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罗丽华19,349,788人民币普通股19,349,78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972,758人民币普通股12,972,758
何雪萍8,880,000人民币普通股8,880,000
罗全8,662,000人民币普通股8,662,000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716,865人民币普通股7,716,865
钟利钢7,130,000人民币普通股7,130,000
钟格6,660,000人民币普通股6,660,000
罗永忠6,538,750人民币普通股6,538,750
罗永清2,681,000人民币普通股2,681,000
张维东2,640,000人民币普通股2,6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罗丽华、钟利钢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罗永清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减少39.67%,主要系报告期内结算上年度预付的原材料备货款增加所致。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加33.70%,主要系报告期末新增应收“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拆迁补偿款所致。3、预收款项比上年末减少47.21%,主要系报告上期按合同约定预收货款的订单,在本期完成交付验收手续并结算所致。4、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71.58%,主要系报告期内已支付上期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所致。5、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加59.91%,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大安上厂区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以及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相应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 详见第四节.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上年末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 详见第四节.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8、未分配利润比上年末增加36.97%,主要系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2.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光热项目部分产品完成交付验收手续,确认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92.97%,主要系报告期内因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3.24%,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量同比增加以及进一步加大销售投入所致。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0.95%,主要系报告期内摊销股权激励费用所致。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2.14%,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的增加和汇兑损失的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00%,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不在本报表项目列报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在本报表项目列报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45903.36%,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大安上厂区的全部机器设备等的搬迁工作及房屋土地移交手续,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9、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21.03%,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大安上厂区设备等搬迁补偿收益增加所致。10、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2181.8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大安上厂区设备等搬迁费用增加所致。11、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294.80%,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大幅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2.40%,主要系报告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现金回款较好所致。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23.6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到期的银行票据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所致。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6.23%,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采购货款以及支付票据到期款增加所致。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88.6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支付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加所致。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672.7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自贡市

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拆迁补偿款。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80.1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构建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75.0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减少所致。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77.63%,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上升82.26%,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同比上升所致。

(四)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5.12亿元,其中:液压润滑设备在手订单3.74亿元,锅炉及配件在手订单1.38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大安地区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06月25日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签订了《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大安上、下厂区全部机器设备等的搬迁工作及房屋土地移交手续。根据《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度确认下厂区各项补偿收入15,765.73万元,扣除发生的搬迁费用及各项税后的净收益为10,742.52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上厂区各项补偿收入6,439.53万元,扣除发生的搬迁费用及各项税后的净收益为4,348.14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征收方实际付款1,000.00万元,公司在收款过程中同征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尚同协议约定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如下:(1)征收方按市政府决定对公司大安厂区实施了征收,但由于旧城改造规划多次调整,征收补偿资金没有及时组织到位,导致实际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出现较大差异。(2)公司大安厂区资产交付后,征收方已完成全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目前正进行招拍挂前的土地整理,进展顺利。征收方将尽快筹措资金,有序、及时地安排支付公司征收补偿款。2、《青海海西州 50MW 塔式熔盐电站项目液压系统设备订货合同》进展情况2018 年06月07日,川润液压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或“需方”)签署了《青海海西州 50MW 塔式熔盐电站项目液压系统设备订货合同》,由川润液压向山东电建提供青海海西州 50MW 塔式熔盐电站项目建设所需液压系统设备, 合同总金额为20,699万元。该项目于2018年确认销售收入5,742.35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9,903.25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确认销售收入15,645.60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青海海西州 50MW 塔式熔盐电站项目液压系统设备订货合同》进展情况2018年06月09日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8年08月21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10月30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03月22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大安地区资产处置事项2018年06月26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18年08月21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9月26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闲置土地及房屋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2018年10月30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01月17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收到部分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2019年01月23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份闲置土地及房屋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2019年03月22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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