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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李卫国1,480,0000.26%0.06%是(高管锁定股)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置换中信证券股票质押融资
4,420,0000.77%0.18%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
4,210,0000.74%0.17%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
合计-10,110,0001.77%0.40%------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票质押系用于置换中信证券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待中信证券该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卫国3,158,4740.55%0.13%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12日民银资本财务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卫国571,332,88722.69%283,762,114290,713,64050.88%11.54%290,713,640100.00%137,786,02549.10%
李兴国10,909,3550.43%000.00%0.00%00.00%00.00%
合 计582,242,24223.12%283,762,114290,713,64049.93%11.54%290,713,640100.00%137,786,02547.26%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90,713,640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137,786,025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71,33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9%,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90,71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88%。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2,24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90,71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93%。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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