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9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桂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前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