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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

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1年2月8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1年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

同时,为提高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效率,推进项目进程,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高丰”)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虹”)

作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70%;宿迁高丰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30%。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06762291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吴刚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须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花卉、苗木、盆景、建材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7日

股权结构:

宿迁高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宿迁高丰100%股权,为宿迁高丰控股股东,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宿迁高丰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东侧、开发大道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持有宿迁东方雨虹70%股权;宿迁高丰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持有宿迁东方雨虹3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

投资规模: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全部达产后

预计产值超15亿元,年纳税预计不低于3000万元。

2、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东侧、开发大道北侧(东至空地、南至省道325、北至空地、西至张家港大道)的一处在建厂房,总用地面积约260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甲方控制的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竞拍成交价款已缴纳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地块原规划建筑面积为118893平方米,拟建设1#-5#厂房,现已建成1#、2#和5#三栋厂房,已建部分总面积为67377平方米,材质为钢结构。甲方拟将此在建厂房以现状转让给项目公司建设生产基地项目。

3、项目建设周期: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1年2月8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华夏文明之脉、淮河文明之源、楚汉文化之魂”之称。宿迁市属淮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是江苏省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辐射的重要门户城市,亦是徐州都市圈、江淮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宿迁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宿迁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本项目所在地块在建厂房的形式取得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可能存在转让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目前该项目所在地块的在建厂房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可能存在因无法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导致本项目一期投产及全部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6、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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