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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

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引进合同的公告》。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为在交地后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邵阳东方雨虹”),并以邵阳东方雨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除危险化学品);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持有邵阳东方雨虹100%股权。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湖南省邵阳市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项目规模及投资要求:项目总投资计划为7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2亿元,年产值可达3亿元;二期投资5亿元,年产值可达7亿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本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建筑密度不低于30%、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年。

2、项目用地

面积和位置:本项目用地共计约120亩,其中一期项目供地约50亩,用地位置:地块编号2-11部分地块,新城大道与大元路的交汇口西北角,具体出让土地面积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二期项目供地约70亩,地块编号2-11部分地块,二期项目供地在一期建成投产后启动,具体出让土地面积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二期项目供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乙方预留2年,乙方一期建成后启动第二期项目建设,如未启动二期建设,预留期满后甲方可安排其他项目入驻,不再为乙方预留。

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本合同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取得方式:该宗土地以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由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委托市交易平台挂牌,乙方依法参加竞摘。

乙方依法摘牌后,以土地摘牌价为基数缴纳契税和其它受让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并享受开发区相关的优惠政策。

3、项目建设周期:一期项目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一期建成后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为在交地后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引进合同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资江上游,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洛湛铁路纵贯南北,沪昆高铁横跨东西,高速公路贯通全市,已形成“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铁公机一体化”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交通条件日趋完善,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邵阳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邵阳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合同约定,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并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协调本地化原材料的供应,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并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协调本地化原材料的供应,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强度、建筑密度、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合同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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