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7月1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同意提名王静女士、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经审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
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一: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王静女士,1986年出生,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进入公司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部证券事务经理。王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邹梦兰女士,1995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2017年进入公司任资金管理部出纳,现任公司资金管理部融资专员。邹梦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