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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 拟对部分生产基地项目工业用地及工业厂房资源进行盘点和整合,其中拟对四川省德阳市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并出售部分配套工业厂房,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德阳项目公司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方雨虹”)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拟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该项担保,四川东方雨虹将采取入园企业资质准入、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入园企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购买工业

厂房的入园企业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拟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配套工业厂房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并将有关权属证明文件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止。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拟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被担保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拟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8,298.7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8%。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5,231.5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67.2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53,298.7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5,231.5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67.2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工业厂房购房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7%。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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