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号)。
合计持有公司38,427,98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6%)的股东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投”)计划自2020年3月5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184,782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号),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号)。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上述股东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9月25日,其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
北京国投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 | 6.14 | 830,000 | 0.11%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 | 6.87 | 1,002,200 | 0.13% |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 | 0 | 0 | ||
国投创新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 | 6.14 | 830,000 | 0.11%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 | 6.96 | 2,281,500 | 0.30% |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 | 6.44 | 680,000 | 0.09% | |
上海国投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 | 6.14 | 850,000 | 0.11%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 | 6.87 | 991,400 | 0.13% |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 | 0 | 0 | ||
合计 | 7,465,100 | 0.98% |
备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38,427,982 | 5.06% | 30,962,882 | 4.0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427,982 | 5.06% | 30,962,882 | 4.0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备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在持股比例减少至 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停止卖出华明装备股份。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日后加强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减持规范的要求加强操作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上述不当行为,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深表歉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期满并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国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