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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22)373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465,808.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1,367,533.6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5,826,303.06元。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5,826,303.06元,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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