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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估值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汇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暂不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4、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即期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贷款议案》。

以上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均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做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并且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本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

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实施财务资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5、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中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7、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8、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核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1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经核查,截至本意见提出前,本次交易已完成的决议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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