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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9
股票代码:002269股票简称:美邦服饰编号:临2018-043
债券代码:112193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代码:13美邦01、1121932、债券摘牌日:2018年10月23日3、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4、债券本息兑付日: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10月25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美邦01”、“本期债券”)将期满五年。根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的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5日支付本期债券的剩余本金及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情况概述

1、债券名称: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3美邦01。

3、债券代码:112193。

4、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7.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维持7.20%不变)。

7、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2013年10月25日。

10、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2018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的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初始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最新评级情况:2018年6月19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美邦01”的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回售情况:本公司在2016年9月2日、5日、6日进行了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3美邦01”的回售数量为5,466,778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586,038,601.60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2,533,222张。

二、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情况安排

按照《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3美邦01”的票面利率为7.20%,每手“13美邦01”(面值1,000元)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7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57.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64.80元。

三、 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债券到期日

1.债券摘牌日:2018年10月23日2.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3.债券兑付日:2018年10月25日

四、 摘牌安排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0月23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本期债券将于到期前2个交易日摘牌,即于2018年10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五、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24日(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美邦01”持有人。

六、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本金及付息。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本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七、 关于本次债券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 本期债券兑付的相关机构1、发行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佳佳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800号联系人:胡周斌、姚琰电话:021-38119999传真:021-68183939邮政编码:2013152、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宜荪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联系人:张帆电话:010-58328888传真:010-58328764

邮政编码:1000333、托管人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联系人:赖达伦电话:0755-21899325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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