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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以下简称“规定”或“该规定”),该规定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
相关交易或事项。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对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按照该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
花税等相关税费在“管理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河道管理基金、资源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
 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
  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调整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
                                          9,086,468.52 元,调减管理费用及
  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销售费用合计 9,086,468.52 元。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
  数据不予调整。
   除上述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
损益亦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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