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
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 2016 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
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按产品或劳
关联交易 预计交易总 上年交易总
务等进一步 关联方
类别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划分
房产租赁 房产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1,500 1,341.58
房产租赁 房产 沈阳邦送物流有限公司 1,200 1,107.16
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
房产租赁 房产 7,000 -
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服饰产品 黄岑期 10,000 4,718.48
商品销售 服饰产品 周献妹 5,000 2,164.68
商品销售 服饰产品 周建花 5,000 1,121.98
2、审批情况
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集团”)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工业区泰力路 48 号,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工艺品(不含金饰品)、玩具、家具
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纸制品
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持有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93.30%的股权,公
司董事长胡佳佳女士持有该公司 6.70%的股权。
(2) 沈阳邦送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邦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邦送”)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北新区兴明街 34 号,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建纲,其经营范围为: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道路货运代理,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沈阳邦送是上海康桥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实业”)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康桥实业 40%的股份。
(3) 黄岑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夫,周建花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妹,周献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姐姐,上述自然人
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4) 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企发”)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7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园工业
区鹿顺路 55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鞠扬斌,其经营范围
为:服装,鞋,针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工艺饰品,百货,
木制品,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钟表眼镜,化妆
品,电子产品,床上用品,文具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仓储(除危险品),附
设分支机构。
康桥实业持有上海企发 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服投
资持有康桥实业 4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董事庄涛先生在康桥实业担任董事职
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自然人现为本公司加盟代理商,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邦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均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
经营所需。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
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黄岑期、周建花、周献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根据以往的日常经营情况,预计 2017 年公司
与黄岑期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预计 2017 年公司与周建
花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预计 2017 年公司与周献妹进行
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邦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美特
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租用上述关联方的房
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货品的仓储。根据公司拟与美邦集团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
预计 2017 年公司与美邦集团进行的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沈阳邦送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 2017 年公司与沈阳邦送进行的
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 万元。
公司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美特
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与上海企发签署的仓库租赁协议,预计
2017 年公司与沈阳邦送进行的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及房产租赁活动,在较
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成本,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
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该交易为公司
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
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
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