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所议的关于终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综合考虑外部融资环境、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经与多方沟通后的审慎 决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事项的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同意终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郁亮、单喆慜 2016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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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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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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