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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9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1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上述通知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政策为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及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要求的报表格式列报。(三)变更内容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4.在明确金融资 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修订后的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原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更为“ 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增“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等项目;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四)变更日期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照上述两项《修订通知》要求的报表格式进行财务报告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未有发生数,也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按照上述两项《修订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财

务报表列报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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