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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6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1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资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14:30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1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时至2019年3月15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4,252,37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19,372,6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8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79,70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7,721,91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4%。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监事2017年度薪酬兑现及2018年度基薪标准的议案》

(一)2017年度绩效年薪兑现

表决结果:同意724,045,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14,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67%;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55%;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8%。

(二)2018年度基本年薪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724,044,9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14,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41%;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55%;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04%。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均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辞职未满12个月)曾同期任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易双方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24,252,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21,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孙俊平女士任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交易双方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24,252,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21,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5,650,58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601,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21,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5,650,58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526,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46,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5,650,58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526,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46,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戈辉、张旭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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