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5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谦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妙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618,326,565.21 | 10,786,584,873.26 | 7.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54,451,879.65 | 5,591,098,562.16 | 1.1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15,336,035.19 | 14.98% | 5,800,338,283.03 | 7.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027,067.51 | 199.88% | 348,762,734.42 | 34.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943,612.69 | 46.19% | 337,004,469.39 | 31.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921,070.18 | -58.98% | 805,550,631.87 | 52.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8 | 200.00% | 0.3136 | 34.4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98 | 200.00% | 0.3136 | 34.4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0.41% | 6.23% | 1.5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957.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33,386.7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58,155.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2,708.2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3,699.38 | |
合计 | 11,758,265.0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4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5.36% | 615,650,588 | ||||||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53% | 61,507,852 | ||||||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69% | 29,907,004 |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富盈36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68% | 18,69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 | 16,094,400 | ||||||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5% | 9,465,012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8% | 8,638,095 | ||||||
鹿向杰 | 境内自然人 | 0.62% | 6,890,754 | ||||||
工银瑞信基金 | 其他 | 0.47% | 5,270,300 |
-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7% | 5,270,3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615,650,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 | 61,507,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9,907,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富盈36号单一资金信托 | 18,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09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9,465,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8,638,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鹿向杰 | 6,890,7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2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普通股股东中(含并列),除3家发起人股东(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外,对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
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具体不详。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6号)并于2月1日对外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非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各项事宜。但鉴于自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2.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修订通知》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仅对报表列报格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18年9月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系统解决水土保持补偿费补缴等事宜会议纪要的通知》(陕政函〔2018〕17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中石油销售西部分公司与公司不再以任何理由就2015年11月20日至2017年8月31日气价争议款32,439.56万元提出异议,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于9月末冲回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争议气款暂估成本12,801.79万元,调增本年度利润总额12,801.79万元。
4.公司与西安市西蓝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蓝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已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仲裁委判决(裁决)。根据判决(裁决)结果,判令西蓝公司支付公司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销售气款及相应违约金,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诉讼事项相关章节内容。为确保公司三季度资产和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公司于9月末对西蓝公司应收账款13,531万元回收可能性进行了评估,按照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针对该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9,469万元。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单项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单项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公司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追索上述应收款项,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权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鉴于自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 2018年07月17日 |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18-043 |
公司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系统解决水土保持补偿费补缴等事宜会议纪要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冲回争议气款暂估成本,调增本年度净利润。 | 2018年09月08日 | 《关于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公告》2018-052 |
为确保公司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9月末对涉及诉讼(仲裁)西蓝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进行了评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9,469万元。 | 2018年10月29日 | 《关于对单项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公告》2018-057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 2008年07月30日 | 2008年7月底前 | 已申请变更或豁免承诺,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公司就该承诺的变更或豁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14年01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 按照变更及豁免申请,还剩余2宗土地、1处房产需办理权属证明,截至报告期,已取得1宗土地、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仅剩韩家屯阀室土地证未取得,目前正在办理中。 |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将协助陕天然气办理前述2宗土地、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若陕天然气未能依据其承诺的时间取得前述2宗土地、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本公司承诺愿意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陕天然气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 2014年01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 按照变更及豁免申请,还剩余2宗土地、1处房产需办理权属证明,截至报告期,已取得1宗土地、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仅剩韩家屯阀室土地证未取得,目前正在办理中。 |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天然气”)与陕天然气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若在股份无偿划转完成(2014年4月11日)后36个月内渭南天然气未能 | 2014年02月17日 | 详见巨潮咨询网《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 燃气集团已于2017年6月7日出具《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 |
规范职工宿舍楼权属问题,燃气集团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将其持有的渭南天然气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则燃气集团预计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预计将按承诺在2018年4月10日前将燃气集团持有的渭南天然气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则燃气集团将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同时燃气集团承诺承担未来由于职工宿舍楼权属瑕疵导致的或 渭南天然气为规范职工宿舍楼权属问题而给公司带来的应由公司承担 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 的承诺函》 | 诺》,承诺在2018年4月10日前将所持有的渭南天然气全部股权转让给陕天然气,目前,该承诺事项由于国家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运销分离的政策原因,申请延期履行。 |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保障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前提下,自铜川天然气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起36个月内完成将其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工作。自本承诺函签订之日起,若陕天然气认为因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铜川天然气不适宜注入上市公司,则自陕天然气股东大会通过铜川天然气不适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议案时起36个月内本公司以对外转让铜川天然气控股权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承诺事项完成或本公司不再是陕天然气股东之日止。本公司承诺按时履行本承诺,并承担因未履行本承诺给陕天然气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将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90日内依照本承诺内容与陕天然气修订关于铜川天然气的《代为培育协议》。 | 2017年06月08日 | 详见巨潮咨询网《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做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 目前,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在运销分离具体指导意见尚未明确前将渭南天然气股权转让至陕天然气不利于形成全局最优方案,亦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鉴于以上政策原因,本公司预计无法在原承诺期限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渭南天然气股权转让工作。 | 2018年03月23日 | 详见巨潮咨询网《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燃气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详见巨潮咨询网《关于控股股东燃气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2018-018)。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尚有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2]335号),指出公司尚有部分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31日发布《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办结承诺事项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3-002),公司承诺计划在2013年底前完成剩余8宗土地,8处房产的办理工作。2014年1月24日,公司就该承诺进行了变更或豁免申请,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剩余2宗土地、1处房产需办理权属证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1宗土地、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仅剩韩家屯阀室1宗土地证未取得,目前,该处土地申报资料已提交地方土地部门,公司持续跟进该事进展以确保土地证办理进度。 公司及控股股东燃气集团一直致力于解决陕天然气与渭南天然气的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按照承诺,严格限定渭南天然气经营范围,限制其进入陕天然气已进入或拟进入的城市燃气市场,不扩大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与陕天然气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将渭南天然气经营管理权委托给陕天然气管理;多次召开董事会研究解决渭南天然气同业竞争的相关事项,提请渭南天然气修改其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相关条款,按程序取得渭南天然气其他股东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回复意见,聘请中介机构推进渭南天然气股权转让尽职调查等相关准备工作。鉴于政策原因,燃气集团预计无法在原承诺期限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渭南天然气股权转让工作,并于2018年3月23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目前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35.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5,588.62 | 至 | 53,382.93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9,542.9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为销气量同比增加及管输价格调整综合影响所致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7月0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投资机构专题调研。 |
2018年07月19日 | 实地调研 | 其他 | 公司上市十周年专题采访调研。 |
2018年08月15日 | 实地调研 | 其他 | 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上市十周年公司发展变迁、机遇、投资亮点。 |
2018年08月21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