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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ST海陆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后)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海陆股票代码00225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郭一陈敏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东南大道1号(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市东南大道1号(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0512-589130560512-58913056
电子信箱stock@hailu-boiler.cnstock@hailu-boiler.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余热锅炉、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和核安全设备的制造销售业务,以及固废、废水等污染物处理和回收利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1、主要产品余热锅炉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情况

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0)》将多项余热余压节能改造技术列为推荐工业节能技术。2020年7月5日,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提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

成套化、自动化水平。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产业。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目前,我国节能环保装备行业集中度偏低。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至2020年要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创建百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在龙头企业本身具有产能、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的基础上又将获得政府的倾斜扶持,预计未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的行业集中度将有进一步提升。2)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需求依然相对旺盛

能源结构的不合理、节能减排要求以及大气污染(PM2.5)问题,使节能环保领域的行业需求依然相对旺盛。与此同时,随着《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节能环保领域投资日益增加,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有望持续受益。

(2)行业市场由产品竞争转向解决方案竞争的趋势明显

余热锅炉企业也逐渐从单一的设备提供商向节能环保发电设备集成供应商和余热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具备余热利用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将具备更大的优势,最终都将会转换为市场份额的提升。余热锅炉作为重要的节能环保设备,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余热锅炉制造业务方面,公司所持有的产品制造资格证书及资质认可证书居国内同行业首列。公司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海陆”品牌也被誉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同时,公司是国内研发、制造特种余热锅炉的骨干企业,品种居全国第一,工业余热锅炉国内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第一;公司产品“干熄焦余热锅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冶金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并被列为国家863计划。公司是国家干熄焦余热锅炉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单位之一,在转炉余热锅炉和有色冶炼余热锅炉等领域也始终保持市场领导地位。

面对余热利用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的技术、规模、市场地位等优势,凭借在工业余热锅炉领域的技术和规模领先的优势,进一步加强细分领域的技术革新,重点布局高、尖、精产品,拓宽上下游,开发新产品,实现盈利能力的稳步增长。

2、主要产品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情况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是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鼓励发展并获得国家大力支持的行业。

压力容器广泛应用于众多工业部门,包括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发电设备,石油化工装置,煤液化装置、乳品加工设备、治疗机械等各个领域。以上行业的发展为压力容器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计,我国压力容器保有量呈持续上升态势。截至 2014年末,我国压力容器保有量为

322.79 万台,到2019年增长到419.12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5.35%。随着国家对装备制造业的大力扶持以及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发电设备,石油化工装置,煤液化装置、乳品加工设备、治疗机械等下游行业快速发展,“装备国产化战略”持续推进,我国压力容器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日渐加强和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及使用管理的日益成熟化,国内外压力容器的发展逐渐呈现出以下几个方向:

(1)压力容器通用化和标准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之一。这是因为通用化与标准化也就意味着互换性的提高,这不仅有利于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与后勤保障,还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和制造成本。同时,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出口大国,标准化也意味着获得了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从世界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出口大国的实践分析可以看出,国际化的工程公司可以带动本国压力容器行业的发展和标准的国际化认可,获得更大的国际发言权和丰厚的经济利润。

(2)压力容器向着特殊化与专业化的方向不断地发展

处在特殊要求的工作环境下,必须使用具有特殊功能的压力容器,如核反应容器、水晶加工容器和火箭燃料箱等就要求压力容器必须具备极强的耐腐蚀、耐高压和耐高温能力。这类容器在乙烯的聚合,人工水晶的制造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新型材料出现和冶金业的发展,超高压容器的耐压能力和强度极限也在逐步提升,推动超高压容器技术进一步发展。

正是这些特殊的需求,促使压力容器向着特殊化与专业化的方向不断地发展,同时也对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在役维护技术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推动十三五规划发展,落实能源部关于煤炭一次转化率的要求。目前主要西部煤化工产业基地,有如宁夏宁东基地、榆林榆横基地、内蒙达拉特旗等。以宁煤集团,中煤集团,陕煤集团,延长集团,兖矿集团等国有企业也在朝新型化,大型化,集约化煤化工方向发展。

在压力容器制造业务方面,公司持有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证与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尤其是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是现代化工装置的核心设备,是国家鼓励自主生产的核心设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将进一步促进石油化工、化肥行业及煤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产品结构向大型化、高效化、国产化发展。

报告期内,订单稳定,制造能力逐步提高,公司继续加强部分技术工人资质培训,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生产管理。

3、主要产品核安全设备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情况国家能源局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和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我国核电发展规划研究》,建议核电发展应该保持稳定的节奏。经测算,2035年核电要达到1.7亿千瓦的规模,2030年之前,每年需保持6台左右的开工规模。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加强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强技术攻关,力争页岩气、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新一代核电等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5800万千瓦投运、3000万千瓦在建的目标。2020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显示,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量为5103万千瓦,这距离目标尚有697万千瓦的缺口。2)行业发展趋势

(1)核电审批常态化,碳中和目标增强增长确定性。

2020年9月,海南昌江二期和浙江三澳一期核电机组获批。继2019年核电正式重启之后,核电审批进入常态化。根据核能行业协会预计,按照每年4~8台的新机组计算,到2025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到2035年,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合计将达到2亿千瓦。有利于核电行业发展和核电运营商的产能扩张。核电是零碳排放的基荷电源,对于实现2030碳排放达峰、2060碳中和的中远期目标有着重要的作用。

(2)核电装机规模逐年增加,发电量大幅增长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1-12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0年,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49台,装机容量达到51.03GW,同比增长4.68%。2020年,我国累计核电发电量为74170.40亿千瓦时,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66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94%。

(3)核电设备国产化率显著提升,国内设备商将获得更多机遇。

经过30年发展,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率已大幅提升。目前我国在建核电站的国产化率平均达到70%左右,其中“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广西防城港核电二期已达86.7%。在核电设备部件中,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对内构件控制杆燃料装卸料设备、一体化安全壳顶盖等均已实现100%国产化。国内厂商的核电设备制造能力大幅提升,有望在国内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遇,并进一步进军国际市场。

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制造的“堆内构件吊篮筒体”是制造核反应堆的心脏设备,该产品替代了国内相关产品一直依赖进口的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核安全设备在“华龙一号”、“CAP1400三代核电技术”、具有四代安全特征的高温气冷堆核电技术应用上均有应用并获得重要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为由单一加工制造商向自主承揽业务的模式转变而努力,以期为公司后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业绩保障。

4、主要业务固废、废水等污染物处理及回收利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加大,固废废水处理成为环境治理的主要项目。

2020年度政府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能源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将为环保产业降低融资成本带来机会。同时公募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推行或将直击现有环保企业的痛点,进而帮助其有所受益。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公募基础设施REITs将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2020年7月,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到2030年基本实现“零填埋”。同月,发改委、住建部又发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提升现有污水处理水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2)行业发展趋势

(1)投产高峰期延续,行业发展空间大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59.14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54%,对比发达国家75%的垃圾焚烧率,我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2017年至今,行业每年新增投产垃圾焚烧产能均在6万吨/日以上,明显高于以往,行业投产高峰期仍在持续,国开证券预计,“十四五”期间行业复合增速至少在10%以上。

(2)国补退坡加速行业整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垃圾焚烧行业的逐渐成熟,国补退坡取消部分逐渐由地方政府承担顺价是必然趋势。国补的退坡以及取消,对于部分运营能力较弱,环保排放不达标,顺价能力不强的小型垃圾焚烧企业有较大冲击,而行业内优质的龙头企业,具有资金、运营能力、政府资源等多项竞争优势,有望抓住国补退坡背景下的行业整合机会,通过并购扩张提升自身的市占率水平。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锐环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固废填埋、危废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026.88万元,为公司战

略转型节能环保提供了有力的业绩支撑。

5、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情况2019-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相关行业管理政策均有重大调整。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由补贴驱动向平价优先、补贴退坡转变,由规模化管理向市场化机制调节转变。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较2019年分别下调

0.05、0.05、0.06元。此外,将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较2019年下调0.05元。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2020年7月3日,《关于下达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明确202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预算总额约924亿元,其中光伏项目获得约473亿元,占比约51%。2020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远超市场预期,较2019年第一批项目总规模增长123.62%。

2020年11月20日,财政部提前下发《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通知》,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总计59.5419亿元,其中光伏预算资金33.8437亿元,占比56.84%,较2020年提升逾5个百分点。2020年10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系统效能规范(NB/T 10394-2020)》,将容配比限制提高到最高1.8:1,有望大幅降低光伏电站设备成本。

2)行业发展趋势

(1)光伏行业持续高速发展。

中电联数据显示,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2020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820万千瓦,同比增长60.07%;自2011年(210万千瓦)以来,累计增长近22倍,复合增长率高达41.64%。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接近现有规模的3倍,这意味着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过去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未来十年仍要实现持续的高速发展。

(2)分布式比重进一步提升。

2020年新增光伏装机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3268万千瓦,同比增长82.46%;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552万千瓦,同比增长27.21%。

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总体比重上升至30.89%;预计未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3)光伏成本持续下降,平价上网将全面实施。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2020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提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020年7月3日,《关于下达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提出2020年后风电、光伏项目全面平价上网,新增项目不再需要国家补贴。

在实现平价上网之后,短时间内部分成本较高的企业或面临经营压力。但随着光伏行业技术进一步升级,其较传统燃煤、燃油发电项目的成本优势将开始突显,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4)光伏扶贫补贴保障充分。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营。截止报告期末,海陆新能源持有地面分布式、屋顶分布式、集中工(扶贫)等类型电站共157.1MW。目前电站发电量稳定,现金流量和运营情况良好,为公司利润提供了稳定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实质性完成了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3.6%股权转让事项。由于江南集成涉诉,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中卫市司法机关协助执行要求,对其工商档案冻结,该笔股权转让事项暂时未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就江南集成工商档案冻结事项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025,109,933.682,059,678,676.41-1.68%1,950,903,08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9,540,521.71-1,844,478,909.62141.18%-160,357,08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208,101,555.40-1,550,038,573.39113.43%-750,980,812.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74,331.94-169,643,444.53323.98%227,618,394.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18-2.1899141.18%-0.2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018-2.1899141.18%-0.2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57%-65.56%100.13%-5.0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4,855,007,496.944,908,972,515.17-1.10%7,580,523,03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9,585,568.161,891,988,343.3241.63%3,745,396,367.0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07,952,588.96635,950,714.69456,210,197.93724,996,43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81,477.75542,380,064.3758,583,436.45132,595,54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45,945.3865,562,565.8140,596,719.5983,796,324.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629,278.59165,838,788.9599,322,960.5063,183,303.9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51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1,27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徐元生境内自然人11.42%96,227,84872,170,886质押96,227,848
吴卫文境内自然人6.33%53,299,10153,299,101质押/冻结53,299,101
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5%44,210,52644,210,526冻结44,210,526
陈世辉境内自然人4.52%38,033,3670
钱仁清境内自然人4.50%37,900,065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增利5号单一资金信托其他4.41%37,140,4950
徐冉境内自然人3.50%29,456,30222,092,226质押25,756,302
宁波朝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6%16,528,9250
陈吉强境内自然人0.83%6,950,8805,213,160
张家港海高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1%6,80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徐冉现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之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徐元生分别持有海高投资14.7%的股权、海瞻投资6.49%的股权。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世界经济、国内经济均受到严重的影响。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行业上下游受疫情影响,复工延迟、人员紧缺,原材料成本、管理成本增加等导致公司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此外,公司大额资产减值被出具退市风险警示,给公司融资、接单带来了更高的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业务板块深入协同,2020年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0.2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亿元。

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项业务:

1、得益于我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公司精准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公司积极提升管理效能,加大研发投入,以期降低成本,节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2、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公司前期的销售业务,但公司在疫情稳定后,加大力度拓展市场,依靠公司在工业余热锅炉行业的优势,积极拓展余热锅炉业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3、报告期内,公司实质性完成了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剥离,由于江南集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公司2019年度确认的超额亏损54,075.08万元据此转回,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后转回金额为45,726.69万元,导致2020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

经对照相关规则判断,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暂停上市标准,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将在本年报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受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亏损影响,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处理。为解决江南集成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影响进一步扩大,保持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向张家港信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1.9亿元的价格出售了江南集成83.6%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出售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3.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至2020年6月30日,江南集成其他股东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且该部分股权受让方已于6月22日完成了对价支付。由于江南集成涉诉,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中卫市司法机关协助执行要求,对其工商档案冻结,该笔股权转让事项暂时未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认为,就该剥离方案,公司与江南集成已分别完成所需的内部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协议已经股权转让双方签署生效,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已生效,江南集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因故尚未完成并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于2020年6月30日,江南集成已不再属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后续不排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领航、业界先锋”的理念,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构建技术壁垒,聚焦主业,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锅炉及相关配套产品1,097,433,373.12110,834,791.1823.35%31.23%193.94%2.97%
压力容器产品406,024,423.5130,346,684.9016.65%36.41%686.35%5.08%
新能源电力销售156,809,404.3075,784,547.5266.46%32.16%132.16%5.9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02,510.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实现营业利润84,95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94%;实现利润总额84,326.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954.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18%。2020年度,公司实质性完成了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剥离,由于江南集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公司2019年度确认的超额亏损54,075.08万元据此转回,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后转回金额为45,726.69万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新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9月,本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协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苏协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潍坊协高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潍坊协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12月3日经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变更手续。购买日确定为2020年12月3日。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20年5月21日,一级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市远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久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张家港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张家港久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11月11日,二级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市明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1)、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3.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张家港信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江南集成83.60%股权,交易对价为1.9亿元,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张家港信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亿元股权转让款,至此,公司不再控制江南集成。

(2)、转让江南集成股权,对其子公司霍尔果斯江南新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江南新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泾川艾索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泾川艾博设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元生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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