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胜视科”)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智胜视科出具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智胜视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2.10 | 18.90 | 699,950 | 0.31% |
智胜视科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智胜视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78,500 | 6.86% | 14,778,550 | 6.5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三、备查文件
智胜视科出具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