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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日期:2011-04-2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士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清娴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 491,785,391.97 493,867,122.24 -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94,222,436.53 391,846,699.79 0.61%
    股本(股) 74,880,000.00 74,88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26 5.23 0.5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 9,599,475.10 6,324,975.55 5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75,736.74 2,065,676.29 1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93,724.12 -17,490,027.08 84.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 -0.23 8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0.54%增长 0.0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1% 0.54%下降 0.55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26,602.77
    确认 CDZS 系列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系统产业化项目政府补助收入 202.66 万元,收到
    成都市武候区财政上市奖励 70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90.00
    所得税影响额-269,660.28
    合计 2,426,432.4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119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93,554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2,351,574 人民币普通股深圳市汇杰投资有限公司 2,236,670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5,978 人民币普通股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852,666 人民币普通股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809,438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8,678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652,634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01,082 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期初余额增长 137.49%,主要系本期预付购买飞行模拟机款;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增长 51.58%,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及预付中介机构再融资保荐费;
    3、预收款项较期初余额增长 30.41%,主要系按合同约定收到客户预付款;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余额下降 60.81%,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计提的职工绩效工资;
    5、应交税费较期初余额下降 158.48%,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期初应交的税费;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51.77%,主要系公司是按合同项目实施情况相应确认收入,在季度之间具有不均衡性;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44.6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465.09%,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和营业收入性质差异带来税种差异影响;
    9、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46.73%,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911.19%,主要系本期收回部份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681.62%,主要系本期扶贫捐赠支出;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84.03%,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回款增加;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120.04%,主要系本期预付购买飞行模拟机款;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100.00%,主要系上期子公司深圳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签署“国家飞行流量监控中心系统建设项目”02 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 2,581.28 万元,截止
    本期末,已累计确认收入 561.51 万元;
    2、2011 年 2 月 11 日,公司披露签署关于购买一台全新 D 级 A320 飞行模拟机的合同,合同金额为 1,233.23 万美元,截止本
    期末,已支付了第一笔预付款 100.60 万美元。
    3.2.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无不适用不适用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无不适用不适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无不适用不适用发行时所作承诺游志胜、四川大学、四川视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履约游志胜除上述第 1 项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此外,其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做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如果公司 2003-2005 年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需补缴税款,则由其承担全部的应补缴税款。
    履约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游志胜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川大智胜的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川大智胜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川大智胜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川大智胜产品的业务活动;
    2、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川大
    智胜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川大智胜,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川大智胜;
    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
    响川大智胜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二、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确保川大智胜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
    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
    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履约四川视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川大智胜
    的股东和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川大智胜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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