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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1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年4月23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历史沿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投资者保护能力: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560人。其中,合伙人43人,首席合伙人李武林;注册会计师26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156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业务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4,956.8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2019年为3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

(四)执业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0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类别

类别时间项目事项
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3月20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年报审计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注册会计师唐方模、谢海林、何寿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23日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2019]4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注册会计师张兰、邱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23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2019]5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注册会计师秦茂、刘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

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意见;

6.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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