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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及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张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楠女士、颜丽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罗科先生。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黎志贤先生接替张楠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黎志贤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黎志贤先生、颜丽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罗科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黎志贤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黎志贤先生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黎志贤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黎志贤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或纪律处分。黎志贤先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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