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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日期:2011-04-2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郑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雪莲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 928,724,490.00 930,325,597.26 -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46,396,531.00 824,066,621.47 2.71%
    股本(股) 272,000,000.00 272,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11 3.03 2.6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 75,663,606.72 70,855,164.83 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329,909.53 21,462,837.88 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58,278.08 -13,872,893.41 83.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 -0.09 88.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2 0.079 3.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2 0.079 3.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 2.79%-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 2.79%-0.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6,044.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04.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05.70
    所得税影响额-3,517.21
    合计 16,739.6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6,111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黄炽恒 2,167,100 人民币普通股黄楚欣 1,929,983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14,867 人民币普通股许映惠 735,760 人民币普通股秦爱华 628,804 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598,532 人民币普通股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资金信托 R2008JH031 513,830 人民币普通股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489,710 人民币普通股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5) 423,837 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 48.73%,而预收账款余额则较期初增加 201.33%,主要是因为期初应收账款大部分已在
    报告期内收回,而一季度末产品经批签发放行的数量较少,大部分客户为了保证产品供应提前支付了货款;
    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期初减少 93.5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了已于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
    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减少 69.85%,主要是因为 2010 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较高,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高。
    报告期内,支付了第四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后应交税费余额随之减少;
    4.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15.19%,主要是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自 2010 年 12
    月起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因而增加;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13.32%,主要是因为归属于报告期内的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32.50%,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因坏账核销而使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本公司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至 2010 年 12 月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 4 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故本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仍按 15%的税率申报预缴。
    7.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32.1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及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57.4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另外报告期内还增加支付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23%,主要是募投项目建设的投入金额
    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发行时所作承诺科瑞集团、郑跃文、黄凯、任晓剑
    1、股东科瑞天诚的主要股东科瑞集团对其持有科瑞天诚的股权承诺:自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董事郑跃文、黄凯、任晓剑已分别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2 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限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比例的规定对其持有的科瑞集团、莱士中国或科瑞天诚的股权做出了锁定承诺。
    履行中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科瑞集团、科瑞天诚、莱士中国、郑跃文、黄凯
    1、控股股东莱士中国与科瑞天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凯与郑跃文及科瑞天诚
    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
    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
    3、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4、其他承诺: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存在
    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浆站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履行中
    3.4 对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 30%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10.00%~~ 20.00%
    2010 年 1-6 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496,548.3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原因:1、预计可供销售的产品数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部分产品平均出厂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上升,但成本费用亦有可能增加。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跃文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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