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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6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莱士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截至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9、计票方式: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0日(星期二、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1年1月20日下午16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邱宏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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