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延长经销期限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延长经销期限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Tommy Trong Hoang和郑跃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