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