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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6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3,878,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339牟金香
201*****918彭寅生
302*****275牟金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咨询联系人:陈飞彪 戴依依

咨询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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