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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3,80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51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998,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4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2人,代表股份64,807,4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759%。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0,981,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13%。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983,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4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98,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4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4,38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87%;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563%;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9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82,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52%;反对619,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5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6,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065%;反对619,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8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4,38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87%;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563%;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9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3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30%;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1%;弃权255,93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04%;反对4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91%;弃权255,9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06%。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0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94%;反对694,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1,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227%;反对694,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2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3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30%;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04%;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7、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804%;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股东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04%;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4,13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30%;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04%;反对666,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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