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94 号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你公司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1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张楚董事职务的议案》,罢免理由为:张楚未能履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该议案尚需提交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补充披露罢免董事的具体事实依据,并请你公司法律顾问对本次罢免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