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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力: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前期披露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苏州相城支行”)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相城法院”)起诉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及公司、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余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苏州相城法院已判决美生元偿还工行苏州相城支行截至2019年10月20日的贷款本金13,194,327.95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和律师费损失等。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2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已与工行苏州相城支行达成和解。公司近日收到苏州相城法院(2020)苏0507执恢439号《结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经本院立案受理,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3,892.68万元(未包含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20年8月28日的情况公司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八条“诉讼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纳入合

并报表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为美生元、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前期已综合考虑有关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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