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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力:关于股东竞拍公司股票的进展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竞拍公司股票的进展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股东姜筱雯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5,1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2020年8月16日姜筱雯参与火凤天翔所持的20,606,060股公司股票的竞拍并以最高价胜出,本次竞拍的股票已于2020年11月10日过户完成,姜筱雯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本次拍卖的《执行裁定书》,已确定拥有本次拍卖股票的所有权。目前,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合计177,03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

2. 本次权益变动暂不会对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产生影响。

一、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姜筱雯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5,1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凤天翔”)所持的20,606,060股公司股票(占火凤天翔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于2020年8月15日10时至2020年8月16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股东姜筱雯通过竞买号R3906于2020年8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等竞拍成功的股票已于2020年11月10日过户至姜筱雯名下。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11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竞拍公司股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股东竞拍公

司股票已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股东姜筱雯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执17118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姜筱雯即拥有本次拍卖的20,606,060股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姜筱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本次竞拍的股票过户完成、确定成交后,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27,900,0003.28%27,900,0003.28%
2姜飞雄36,984,6004.35%36,984,6004.35%
3姜祖功19,400,0002.28%19,400,0002.28%
4姜筱雯9,450,0001.11%35,205,0604.14%
5姜丽琴15,000,0001.76%15,000,0001.76%
6卜静静42,550,0005.00%42,550,0005.00%
合计151,284,60017.78%177,039,66020.8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股东按照有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股东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了财务顾问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进行核查,待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0105执17118号《执行裁定书》;

2.股东姜筱雯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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