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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力: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0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前期披露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起诉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及公司、余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和解协议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二、案件进展情况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公司近日收到苏州中院(2019)苏05民初451号《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准许原告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3,892.68万元(未包含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20年8月28日的情况公司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八条“诉讼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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