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与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渤海信托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起诉公司,认为公司涉及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及应收账款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要求公司提前归还全部贷款;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2,000万元及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余海峰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披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临安支行”)与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浦发临安支行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安法院”)起诉公司,认为公司涉及重大诉讼,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查封,要求公司立即归还全部借款;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请求判令余海峰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二、案件进展情况
(一)与渤海信托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归还渤海信托的贷款,渤海信托向石家庄中院申请了撤回起诉。公司已收到石家庄中院寄来的(2019)冀01民初986号《民事裁定书》,石家庄中院
裁定准许原告渤海信托撤回起诉。
(二)与浦发临安支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归还浦发临安支行的贷款,浦发临安支行向临安法院申请了撤回起诉。公司已收到临安法院寄来的(2019)浙0185民初5752号《民事裁定书》,临安法院准许原告浦发临安支行撤回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公司在2019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中补充披露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诉讼事项。剔除该项诉讼,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其中文化娱乐业务板块涉案金额为13,576.69万元,新材料业务板块涉案金额为408.85万元,合计涉案金额为13,985.54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情况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二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