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徐民、杜雪芳、陈敏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均为:
鉴于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本人8月26号晚上八点半才收到相应会议材料,没有足够时间调查,也无法及时获取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相关数据,因此无法确认半年报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意见如下:鉴于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监事会8月26号晚上八点半才收到相应会议材料,没有足够时间调查,也无法及时获取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相关数据,因此无法确认半年报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