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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将张世兴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

董事姜飞雄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本人拟以股东身份提名独立董事。

(一)张世兴先生简历

张世兴:男,196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1998年至2000年担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1年起担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2011年至2018年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同时担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世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世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公司还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张世兴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张世兴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认为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会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张世兴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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