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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 1 -序号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为明确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为明确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三)提名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配合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八)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九)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三)提名审计部负责人;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配合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八)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九)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 2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十)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十)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监察部主要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负责收集、提供公司有关资料。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主要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负责收集、提供公司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监察部门人员有权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财务会计、重大合同等必须资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积极提供有关资料,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部门人员有权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财务会计、重大合同等必须资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积极提供有关资料,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审计监察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1、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2、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3、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4、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5、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6、其他相关事宜。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1、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2、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3、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4、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5、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6、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监察部组织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组织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监察部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期限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内容完整的议案。会议通知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部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期限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内容完整的议案。会议通知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 -序号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应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按照审议事项指定的相应人员列席会议;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应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按照审议事项指定的相应人员列席会议;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现场召开会议的, 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审计监察部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委员表决结果。上述决议应在形成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通报。除非经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审计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现场召开会议的, 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审计部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委员表决结果。上述决议应在形成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通报。除非经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审计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二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审计监察部负责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审计部负责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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