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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选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作为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该银行资信较好、综合服务能力较强。

(三)业务期限

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建设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经理层、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票据池业务可以将承兑汇票集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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